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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11084

各位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


请即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3),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招生项目,于2024年6月25日前完成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相关事项包括:

1.填写寄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须完成该事项。请在报考服务系统中点击“录取材料下载”栏目,先自行维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抬头信息后,再下载该文档,由学习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填妥、盖章后,寄送至我校拟录取院系党组织(要求参见该文档首页说明)。

2.转递人事档案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在职研究生须完成该事项。请在报考服务系统中点击“录取材料下载”栏目,先自行维护《人事档案调函》抬头信息,再下载该文档并彩色打印后交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要求参见该文档首页说明)。

3.签订、寄送定向协议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完成该事项。请在报考服务系统中点击“录取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定向协议,并根据该文档说明签订完成定向协议。

4.维护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须完成该事项。请在报考服务系统中点击“录取通知书信息维护”栏目,维护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邮寄、自取)、确认(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修改后请“保存”。

录取通知书约于7月上旬发放,请考生务必将录取通知书的接收信息维护成固定的常住地址及常用手机号,收件人须为本人。

5.其他说明

(1)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条件为:应届硕士、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等三类考生的政审通过;往届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政审通过、档案寄(送)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的政审通过、定向协议书寄(送)到我校。

(2)考生若放弃拟录取资格,须于2024年6月5日16:00前向录取院系书面申请(格式不限,但须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拟录取院系与拟录取学科、放弃原因,申请者签名,拍照或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录取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3)党团组织转移及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见“关于2024级新生党团组织转移及户口迁移的相关说明”。

上述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拟录取院系或我办联系。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与成效,诚邀您填写《研究生招生问卷调查》(问卷入口:“录取材料下载”,研究生招生问卷调查:问卷调查链接),感谢支持!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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