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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840

按照教育部、上海市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学科及招生计划余额

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我校个别学科专业(非全日制)因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开放调剂复试,具体学科及招生计划余额信息详见“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二、申请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调入地区(即“一区”“A类”考生地区,以下同)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科专业目录及院系调剂工作细则(陆续公布,以下同))。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详见院系调剂工作细则)。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学科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学科专业和调入学科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学科专业;且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学位。

4.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考生能够提供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拟录取后须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6.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受理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入。

三、调剂意向采集与调剂申请

(一)各院系调剂意向征集工作自3月28日启动,将主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以下简称“意向采集模块”)进行,计划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应积极填报意向信息。具体安排见院系调剂工作细则。

(二)各院系正式接受调剂申请工作自4月8日启动,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以下简称“正式调剂模块”)进行。正式调剂模块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安排见院系调剂工作细则。

相关工作程序如下(以下无特别说明的,相关工作均指在正式调剂模式):

(1)学校在正式调剂模块公布各学科专业余额信息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说明:①最多填报3个志愿;已通过意向采集模块填报意向信息的可直接将意向信息转为调剂志愿;②系统默认锁定志愿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院系无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学校审核调剂志愿,发布复试通知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按照院系调剂工作细则中的安排提交资格审核等材料、参加复试考核等

(5)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学校发布待录取通知

(6)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1.学校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于申请同一招生院系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或虽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不同,但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资格审核的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形式等详见招生院系调剂工作细则。

3.调剂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复试成绩总分×100%(即不计入初试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调剂复试拟录取名单。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方式:详见https://yjszs.ecnu.edu.cn/lxwm_43946/list.htm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院长信箱”:dean@yjsy.ecnu.edu.cn。

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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