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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920

一、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

二、招收对象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支持高校在职教师。

三、招生院系、学科、招生计划、就业方式、学习方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相关通知要求,经双方高校确认,招生院系、学科、具体计划数、就业方式、学习方式等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由所在高校出具报考证明,考生上传到报考系统,证明模板见附件)。

(三)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办法”)中提出的报考条件(其中专家推荐意见由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后,由专家在线提交)。

(五)所在高校同意报考。

五、报考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上传报考材料(不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详见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办法”和“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办法”。

网上报名时招生批次选择“师范教育协同提质”。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

报考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3

六、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具体见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办法。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见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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