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通过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简称“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三种具体形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直接攻博(含“强基计划”转段进入博士生阶段(以下同))工作详见其工作方案(本年度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硕博连读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申请考核工作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招生学科、院系与导师
2024年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院系(含学部、学院、系、所等,以下简称“院系”)及导师详见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 学科-院系-导师, 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为初定数,含已接收的直接攻博数、部分专项计划数。实际录取数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及专项招生计划数、学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申请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调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将根据教育部通知,陆续另行公布。
三、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基本修业年限
(一)博士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指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指在从事其他职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上课地点见我校招生学科目录。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指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指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在教育(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电子信息(信息学部)、生物与医药(药学院)3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教育(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及部分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其他院系、学科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三)直接攻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下又称“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或6年(含硕士生阶段),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各招生学科的学习方式见招生学科目录。
四、报考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发布))。
6.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7.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拟定于2023年11月29日8:30至12月25日16:00,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2.网上报名包含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两个环节。报名信息提交并支付报考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否则即为未完成报名。
3.报考费250元,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确定符合学校和招生院系规定的各项条件后再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4.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三)审核(考核)程序
审核(考核)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环节。招生院系依据报考条件、审核(考核)规则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相应审核(考核)结果。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博士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附件。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六、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分歧而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因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有误,因未按时支付报考费等原因而造成上述后果的,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有与上级工作规定不相符的,我校将调整并更新公布。
3.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八、工作监督
学校将招生简章、招生学科目录、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予以公开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建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举报:纪委办、监察处,jwjc@admin.ecnu.edu.cn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 学科-院系-导师)
2.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5.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6.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待公布)
7.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8.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援疆师资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9.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
10.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