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工作精神及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华东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本科直博)工作办法,并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广纳英才、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接收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
各招生院系(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本院系推免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本办法制订本院系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三、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基础;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符合报名院系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及要求。
(二)报名
1.学校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接受预报名,详见《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本科直博)预报名的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c2/c6/c43264a770758/page.htm);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采用其他报名方式,请及时关注院系网站信息(网址:https://si-mian.ecnu.edu.cn/c8/b6/c19267a772278/page.htm)。
2.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报名。相关院系将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再次组织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
1.院系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一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2.院系将在综合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推免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各院系确定并通知;推免生应按院系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参加综合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总成绩计算规则等详见院系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必要时可向院系咨询。综合考核过程中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参加综合考核的推免生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中的承诺。
(四)综合考核结果、拟录取资格确认及公示
1.综合考核结束后,院系将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2.获得院系向学校推荐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接收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推免生应恪守诚信,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
推免生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或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均将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院系将依次递补综合考核合格的推免生。
3.院系根据待录取确认进程,在推免招生计划内(并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微调)向学校报送推荐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
(五)其他说明
1.推免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
2.推免招生录取的院系、学科专业、校区、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等政策将以当年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规定为准。推免生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院系。
3.推免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相关招生信息。
4.若上级部门对推免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
四、咨询与监督
(一)院系联系方式详见:https://yjszs-ks.ecnu.edu.cn/comm/yxlxfsnew;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1-54344721,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二)投诉、举报院系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相应院系监督条线反映,联系方式详见院系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投诉、举报学校相关工作,可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21-54345003,邮箱:dean@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