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浏览次数:5782 一、工作原则和选拔目标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2.选拔并培养一批坚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以思维创新为导向,切实改变既有思维方式,汲取最新的思维方法,坚持中文学科的专业特色,又注重“新文科”背景下的学科交叉融合,选拔具有严谨学风、学识厚重、健康身心的卓越人才。 3.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组织管理 1.按学校申请考核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机构,即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2.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5)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6)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和代表性论文(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9)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0)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本科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11)发表论文全文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12)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托福、雅思成绩单)。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素质等的电子材料或文件、证书等。 所有的材料请按报考办法的要求制作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纸质材料寄送 材料(1)-(13)的纸质版(身份证、学生证等可以是复印件)在2021年12月29日以前寄(送)到中文系(联系方式附后)。 (1)邮寄材料的信封左下角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特别注意:申请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不利于归档。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五、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所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在2022年1月上旬完成。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2.专业资格审核标准如下: (1)本科学业成绩(最高15分); (2)硕士学业成绩(最高15分); (3)发表论文(最高15分):C刊论文(含集刊)1篇6分,C扩5分,其他刊物3分; (4)代表性论文质量(最高50分):以提交的研究计划和代表性论文(发表和未发表均可)为考核对象; (5)英语成绩:(最高5分):按提交的英语成绩与该类英语成绩的比例来计算。 3.要求基本分超过60分,原则上按照约1(可招生人数):3(申请人数)的比例进行排序遴选,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按报考导师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1.综合考核的时间 2022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电邮通知。 2.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我系按导师招生,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招生院系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5.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由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出具书面成绩(签名)后,取简单平均数作为考生该科最终成绩 六、公示录取 我系提出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6月15日完成调档。 七、联系方式与监督及复议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081 联系邮箱:yjsfstz@163.com 地址(申请材料纸质版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4125室 邮编:200241 2.院系监督、申诉联系方式 邮箱:zhwxbgs@zhwx.ecnu.edu.cn 电话:021-54344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