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浏览次数:3661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组织管理 数学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相关报考条件,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招生学科、导师 见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12月27日,考生应在此期间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硕博连读的在校研究生也需注册并报名,并请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材料项目)。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专家推荐书模板请在博士招生简章中下载。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 (7)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请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其他报考材料: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在线发表)、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附科研成果清单,并标注类别,如SCI、EI、SSCI、CSSCI索引文章等;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清单);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所有的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12月27日前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报名登记表(1)(2)》在综合考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至学院(未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不需提供)。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在综合考核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学院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预计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相关工作预计在2022年3月中旬之前完成。专业资格审核时将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3、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外语水平(最高10分); (2)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20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最高3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40分)。 4、院系确定适当比例,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分数由高到底);综合考核形式: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 2、综合考核由我院评审委员会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5、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7、因招生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可能将作适当调整。 七、公示录取 数学科学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录取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6月15日完成调档。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1)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4910,021-54342646-117 电子邮箱:qyang@math.ecnu.edu.cn,yayawu@math.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数学楼117室,邮编:200241 数学科学学院网址:www.math.ecnu.edu.cn (2)数学科学学院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21-54342646-312 监督投诉邮箱:rdu@math.ec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