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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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订课程与教学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管理 课程与教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申请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科研与教学、管理工作。 (二)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三)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开展科研工作。 四、招生专业和导师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研究方向和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围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选题撰写,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5.两位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模板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6.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7.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课程与教学论相关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8.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1.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申请者本人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3.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4.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三)寄送材料 1.申请人需将材料1-14制作成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并在2021年12月27日17:00前将材料1-14的纸质版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 寄送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1607室 收件人:朱老师 邮政编码:200062 寄送方式: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请注意:信封左下角请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导师”。 特别提醒: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申请人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我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9日前完成。 2.我系收到申请人材料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招生简章、我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同一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专业资格审核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考查,总分100分。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35分)。 4.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面录比约3:1),及申请人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才可参加综合考核,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综合考核前,须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我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与形式 我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2年2月底3月初。根据届时的防疫形势,考核可能会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在2022年2月下旬公布,请关注我系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综合考核时按同一导师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名单。 3.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即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外国语:满分100分。对申请人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2)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主要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综合测评:满分100分,主要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4.其他注意事项 (1)若确定为线下考核,在综合考核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便核查: a)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b)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综合考核阶段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我系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五)拟录取名单 我系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并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我系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6月15日完成调档。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诉、申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32526084;电子信箱:yangxz@vip.163.com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1-32526084 邮箱:ljzhu@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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