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教育政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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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及卓越育人使命,选拔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管理 教育学系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四、招生学科、导师 见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9日-12月27日期间,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须推荐人手写签名)。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包括科研旨趣、研究方向、研究设计)。 (8)外语水平证明(CET六级,或相应水平的托福或雅思成绩,或者在国外1年以上的学习经历证明复印件,其他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 (9)代表性学术论文1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 (1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3)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请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3、寄送材料:考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寄送至文科大楼907室。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学科-导师。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 2、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工作约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本专业资格审核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考查: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最高分10分); (3)外语水平(最高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最高35分)。 4、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名额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工作约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在同一导师内统一考核形式、内容、标准。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考核的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外国语: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评审委员会的各成员单独书面给出成绩,然后取平均数(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根据疫情管控需要,可能采用线下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将在确定后由我系提前通知考生。 七、公示录取 教育学系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及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学校预计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6月15日完成调档工作。 八、投诉、申诉和监督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教育学部教育学系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汪亚琼 邮箱:yqwang@dedu.ecnu.edu.cn 电话:021-62232258。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9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