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浏览次数:3025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组织管理 教师教育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以下称“简章”)中的的报考条件。 四、招生学科、导师 详见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11月29日-12月27日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导师、材料项目及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5)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各1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6)如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 (7)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8)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1)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2)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5)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按报考办法的要求制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具体电子版材料的提交办法,参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3、寄送材料 请考生在2021年12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1)-(15)的纸质版(《专家推荐书》请寄送原件),按上述编码的顺序整理好后(请不要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在一个信封袋中(信封袋上注明: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姓名-报考导师),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教师教育学院。快递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教师教育学院楼102室,王老师收。电话:021-62231327。 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晚于12月27日寄出的,学院拒绝接收。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寄送纸质材料,否则报考信息将做无效处理。学院将以考生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专业资格审核。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报考资格审核预计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预计在2022年3月份完成。 1.学院成立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2.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教育学院专业资格审核项目、评价依据、评价标准、专业资格审核成绩相关规定如下: (1) 本人在报考学科(领域)取得的学业或工作成就(最高10分); (2) 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 已取得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50分); (4) 科研、创新潜力(最高30分)。 3. 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 4. 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才可参加综合考核,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在综合考核前进行。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预计在2022年4月份进行,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络视频面试”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考核前,由学院邮件告知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2. 综合考核由我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英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综合考核按报考导师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 若确定为线下考核,则在考核前需携带以下证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七、拟录取公示 教师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预计在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6月15日完成调档。
八、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1-62231327;电子信箱:cqwang@dedu.ecnu.edu.cn;
九、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投诉、申诉联系方式
教师教育学院,021-62231327, xqwang@math.e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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