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一)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中的全日制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新生不可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定向就业研究生中非在职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新生,以及“援疆师资专项计划”中的非在职研究生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其他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回原工作单位就业者)不可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以下关于迁转户口的说明适用于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说明(适用符合上述可以迁入者)

1.原非上海市户口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

2.原上海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不可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3.原为上海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籍的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若自愿迁入华东师范大学集体户籍,手续为网上迁移,并在报到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迁入闵行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信息页原件加盖派出所印章。照片采集具体要求开学后另行通知。

2)迁入普陀校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信息页原件加盖派出所印章、照片采集单(普陀校区入学后需至上海市凯旋北路1299号白玉派出所拍身份证照)。

具体要求开学后另行通知。

4.原为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或华东师范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请结合下第5点),按以下要求办理:

前阶段毕业校区

新阶段就读校区

是否办理迁移手续

闵行校区

闵行校区

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

闵行校区

普陀校区

网上迁移

普陀校区

闵行校区

网上迁移

普陀校区

普陀校区

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


5.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无论是否校区变更,均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自愿迁入学生集体户口后,在读期间除退学、肄业两种情况外户口不得迁出。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可将户口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四)迁移户口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按研究生新生报到的校区填写,迁往地址内容为:

在闵行校区报到的: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

在普陀校区报到的: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

特别提醒:不可将迁移地址仅填写学校名称。

2.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除直辖市外应填写至两级,即填写至(非直辖市)市或县(如:**省**市、或**省**县)。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的要求,此两项填写不完整(如仅填写“**省”或“**县”)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办理落户上海市,需原迁出部门(派出所)更正后方可办理。

3.新生报到时如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已过期,此户口迁移证仍可使用。

4.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我校相应院系前,新生应自留复印件备用(原件经学校交公安部门后不可取回或借阅)。

我校保卫处户籍窗口联系方式:021-54342652(闵行校区);021-62232632(普陀校区)。



搜索
您想要找的